刘锡寿老人在讲述他给市人大写出立法建议的经过 |
上个月,市人大常委会就未来五年的立法规划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尽管时间已过去了近一个月,但想起当时群众提意见的热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王嘉彦依然感慨不已。
“这种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方式,我们今后会继续坚持。”王嘉彦表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立法工作上,就是要通过立法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不是维护某些部门的利益。
特写镜头
85岁老人提出10项立法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在向市民就五年立法规划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了一封85岁老人寄来的信,写满了9页纸,提出了10个方面的建议。
这位老人名叫刘锡寿,是东城区邮电局的退休职工。在与记者谈起他写建议信的过程时,思路清晰、声音洪亮,抑制不住兴奋之情。“我一不是人大代表,二不是知名人士,但作为普通百姓,能有机会为北京的立法提意见,真是一件快事呀。”
刘锡寿老人在讲述他给市人大写出立法建议的经过
6月11日,刘锡寿老人得知本市立法规划征求市民意见的消息后,马上就动笔写了起来。“老爷子整整写了一周,顾不上吃也顾不上喝。”刘锡寿的女儿说。老人先拟了份草稿,又誊抄了两份,一份寄出,一份自己留底。
在这封厚厚的信里,老人就居民生活保障、公共交通、公共场所禁烟、环卫管理等10个方面提出了建议。“这些问题都是我从生活中发现的,我就提出来了。”
刘锡寿老人的信寄出后,很快就接到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的电话,对他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表示感谢。“我寄出的信没有石沉大海,能够得到重视,今后我还会继续提意见、提建议。”老人兴奋地说。
市人大10天收到
市民建议2081件
王嘉彦告诉记者,前几届市人大常委会曾就单项法规草案征求过社会意见。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则把“开门立法”推进到源头,在进行立法规划时就听取群众意见,了解规划中的立法项目是否充分反映了民意,是否有遗漏。
6月11日,本市2003年至2007年立法规划草案58个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法制办的同志原以为立法规划比较专业,一般的市民可能不会感兴趣。没想到征求意见的第一天就接到电话和电子邮件124件。
此后的9天,市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3部热线电话铃声不断,电子邮件、网上留言不断传来。提出意见的既有村民、工人,也有干部、医生、教师、律师、科技人员、专家学者;既有老北京人,也有海归派和外地在京工作人员。
市民提出的立法建议内容涉及经济、社会保障、保险、医疗、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居住环境、环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文化、教育、卫生、科技、民主政治建设以及公民权益保护等各个方面。
在市民提出的建议中,有很多都是厚厚的信件,长达数千字甚至上万字。有的市民根据自己长期观察,画出了道路路口的交通导流图,还有的市民写出了详实的法规草案。
截止到6月20日征求意见结束,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群众来信、电话、电子邮件2081件次,其中市民新提出的立法建议221件。
在征求意见期间,市人大常委会还召开了3次座谈会,分别邀请市民代表、市人大代表和法制建设顾问进行座谈,面对面听取他们对立法规划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市民立法建议
68%被采纳
市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工作组对市民打进的每个电话都有接听记录、编号,每封信件都有收件人、阅办人和批转给相关部门的登记。工作人员对于市民发来的电子邮件都一一回复,信件也尽可能给予反馈。
据介绍,市民提出的意见中,有的是针对已经列入规划建议草案的立法项目提出意见,如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水法>办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养犬管理规定》等项目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将在立法过程中给予充分考虑。
还有的是在原规划项目以外提出的新的立法建议,共221件。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把内容相关相近的立法建议合并后,涉及立法项目98项,经过分析研究,一一进行了处理。其中,列入规划或者将内容列入现有规划项目的有31项,涉及立法建议85件。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条例等。
暂不列入规划的共27项,涉及立法建议65项。这些建议将根据实际需要或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制定或修订地方法规时再考虑采纳。如邮政法实施办法需要等到全国人大修订了邮政法后,本市再安排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也要等到条件成熟后进行修订。
市民此次新提出的立法建议68%已被采纳。市人大常委会还将一部分市民的建议转给了市政府,建议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制定或修订有关规章的方式采纳,共24项,涉及立法建议52件。如水文工作立法等。未被采纳的有16项,涉及立法建议19件,主要是超越地方立法权限或不适宜由地方立法的,占立法建议总数的8.6%。如要求制定涉及安乐死、婚姻法事项、刑法事项、违宪监督事项的法规等。
今年要立13项法规
王嘉彦透露,经过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对五年立法规划项目进行了调整,安排立法项目58项,立法调研项目10项。
在这些立法规划项目中,有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还有不少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养犬管理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等。市民提出的一些立法建议,如市政设施条例、城市灾害事件预防和应急条例、公共卫生条例、就业促进条例、社区安宁条例等,也都作为规划调研项目,将陆续启动立法调研。
据介绍,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有13项,其中有4项已经审议通过,另外9项分别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法律援助条例、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养犬管理规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修订)。
王嘉彦表示,除了立法规划要征求市民意见,今后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在制定过程中,都要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信报记者白延龙/文
张珂/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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