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伙敲诈嫖客 非法“鸳鸯”落网
| |
| |
2002年11月16日14:54 扬子晚报
| |
|
本报讯 近日,合伙假借卖淫尔后抢劫嫖客的被告人郭海兵、石爱凤,被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8岁的已婚被告人郭海兵系外地人,在南京已闯荡了多个年头,1999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今年4月郭遇上了32岁的卖淫女石爱凤,几次接触后,二人便同居了。因石卖淫的钱郭一分也得不到,因此郭便想出了让石出面勾引嫖客,由自己冒充石的丈夫或者公安人员敲诈嫖客钱财。他把想法告诉了石,石与他一拍即合。于是,从今年5月至6月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二人在迈皋桥和石门坎两处租房“营业”。6月10日晚,二人准备作案时被一遭敲诈嫖客带领民警抓获。(栖简)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