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9月2日电 记者陈杰报道:9月1日,天津市法院系统推出承诺“司法为民”的15项具体措施。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说,每一名法院工作人员都要善待普通老百姓,多一点热情,少一点冷漠;多一点耐心,少一点厌烦;多一点引导,少一点推委;多一点理解,少一点斥责,保持公仆的“布衣”意识,这样国家法制的权威和人民法院的威信才能树立起来。 15项具体措施包括, 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深化立案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审判、执行案件的统一立案;坚持有诉必理,来信必复,推行告诉、申诉首次接待负责制、院长接待制和法官轮值制度;推广网络立案,确保人民群众诉讼渠道畅通;改善人民法院申诉来访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设立饮水、休息等便民设施。提高司法效率,使当事人尽快获得公平裁判结果,全面实行以流程控制为目标的案件流程管理,加强各审判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确保诉讼流程的高效运行;继续强化审限管理制度,建立诉讼程序监督制度;在基层法院普遍设立速裁法庭,对涉及抚育费、抚养费、赡养费、退休金、劳动报酬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简单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提高诉讼调解结案率。 15项具体措施还包括,加大对社会困难群体的特殊保护。对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提出的诉讼,切实执行诉讼收费“减免缓”政策,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制裁职业中介机构的欺诈行为和用工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及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妥善处理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人员、城市贫困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困难群体的案件, 体现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精神。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