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邯郸规范环保执法权 103名混岗人员被清出岗位 |
|
|
|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31日10:02 新华网 |
|
|
新华网石家庄3月31日电(王炳美 赵双军) 因一家造纸企业污染问题,邯郸市临漳县环保局监管不到位、处理不及时,局长和局党委书记双双被免职。日前发生的此事在当地引起强烈震动。
邯郸市环保局针对个别人员执法随意性大、案件处理拖拉推诿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强化规范执法。并对不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执法岗位、未经县级以上法制机构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者,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先后将103名自收自支编制的混岗人员清理出行政执法岗位。
为解决各执法部门职权交叉问题,这个市环保局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重新划定了各执法处室的职权以及相应的执法岗位,要求行使执法权必须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越权,也不得放弃职责和义务。他们给环境监理站和稽查大队两个执法单位办理了行政处罚书面委托手续,从执法名义、事项、权限、监督等方面作了严格细致的规定,从源头上解决政出多门、执法混乱问题。
邯郸市环保局在项目审批中,实行审批结果终身负责制,规定因审批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首先追究第一审批直接责任人,同时追究评审专家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他们还先后给市属企业发放了征求意见卡,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开设了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接受投诉。
由于建立健全了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环保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这个市环保局去年以来处罚的28起案件,全部遵守了法定程序和时限规定,均使用了统一的法律文书,行政诉讼案件2起,全部胜诉,并且未发生一起执法过错和行政复议。(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