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媒体采访天安门自焚者 为了进一步了解去年“一·二三”天安门自焚事件的真相,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12家中外媒体4月3日赴河南郑州进行联合采访。正在服刑的事件制造者王进东、薛红军,在郑州市监狱接受了中外联合采访组的采访。 薛红军:把20年老朋友引上歧途 作为“一·二三”天安门自焚事件的主要策划者王进东、薛红军,在面对媒体记者时,首先坦承了自己在事件中扮演的主要组织人的角色。王进东第一个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说,他在事件中是主要组织人,他也是第一个在天安门广场上点着身上汽油的人。薛红军承认,自己担当了一主要角色,而他作为王进东快20年的老朋友,却把他引上歧途,也是要负主要责任。 ■王进东展示写给陈果母女的信件 王进东的脸部在自焚中已经严重烧伤,经过植皮手术后的脸部很难流露出过多的表情。在谈及自己当初的动机时,王进东说,“那时主要是为了圆满,受了李洪志的蒙骗。” 有记者问一旁的薛红军,为什么他当时没有点火,薛红军说,那时觉得自己层次不够。从他开始修炼“法轮功”以来,一直就受到“明慧网”和“法轮功”书籍的蛊惑,认为一定要听师父的话,要舍弃本体,要“走出来”,于是开始考虑如何“走出来”,结果导致了“一·二三”事件。 王进东:李洪志是人间最大的骗子 在“一·二三”天安门自焚事件发生后,血淋淋的惨案震惊海内外,一时,海外“法轮功”势力开始编造和散发各式各样的谣言,声称这一事件是中国政府刻意组织,参与这一事件的并非“法轮功”弟子。 在采访中,薛王二人也表示,对于外界的传闻已有所闻。根据王进东所言,事发后,他的妻女曾告知他,外面流传着一些“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弟子”的谣言,更有甚者称,王进东烧伤的脸部是经过特殊化妆处理的,而事发后接受采访的也不是他的妻子和女儿,都是花钱雇来的人。即使事隔一年,王进东对于这些谣言仍是感到愤怒和无奈。他说:“他们说我做过植皮手术的脸是化妆的,这个你们完全可以看一看、摸一摸,看看是不是。” 对于一度奉若神明的李洪志,薛红军很直率地说,自己是一个信佛的人,过去认为李洪志就是宇宙中的主佛,但是事到如今,他也可以肯定一点,李洪志绝非真神。套用王进东在现场的一句话:“李洪志是人间最大、最大的骗子。” 300万建福利院治疗陈果 郝惠君母女俩身体恢复情况良好 ■19岁的女大学生陈果美丽不再 据此间人士介绍,正在开封市某医院接受治疗的郝惠君母女,目前正处于治疗康复阶段,身体恢复情况良好,医院治疗阶段结束后,郝惠君母女将被转往一新建福利院继续康复治疗。有关方面介绍,为了郝惠君母女能得到精心照顾和持续治疗,有关方面将出资近三百万元人民币修建两百多平米的福利院,作为郝惠君母女出院后接受康复治疗的场所。自去年的“一·二三”天安门自焚事件后,陈果在北京经过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后返回开封养伤。 据当地医院医护人员的介绍,陈果大面积重度烧伤,双手残坏死,从腕部远程缩短截肢。其母郝惠君的额骨烧伤尚未痊愈,一只眼睛因坏死被摘除,髋关节屈曲障碍。在返回开封后,当地政府和医疗部门及时为她们配备了电暖炉、彩电,还增加了一台消毒柜。由于郝惠君母女双手均因严重烧伤被截肢,终生丧失自理能力,医院除配备了专门的医生和护士外,又请了四名护理员对她们进行全天护理。 “我是个罪人” 王进东面对记者沉痛忏悔 “李洪志曾说过,珍惜自己的弟子胜于珍惜自己的性命,到今天,你怎么还能说珍惜你的弟子,怎么还能说自己是佛?”王进东在谈到自己曾经尊奉为“师父”的李洪志时语带悲愤地这样说。 深受“法轮功”毒害走向自焚道路的王进东说,他现在已经觉悟了,过去的事情让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愚昧透顶的人,他甚至语气沉重地说:“我认为我自己就是一个民族的罪人。” 愤怒质问李洪志 在采访中,不时地有摄像机挨近王进东身边拍取其脸部特写,王进东并没有表现回避,而是下意识地坐直,坦然地以一张损毁的面容面对镜头。 王进东说,回忆起自己转变的过程,非常痛苦,不时地有种被欺骗的感觉。他说,去年年底发生在北京的“法轮功”练习者傅怡彬杀害父母、妻子的血案给他触动很大,他对傅的举动很不理解。按照王进东的理解,“我自焚,但我不杀人”,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李洪志对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王进东的妻女一度也是“法轮功”练习者,并在“一·二三”事件后面对媒体依然表现顽固,但王进东说,妻女先于他发生了转变,她们还不时地来看他,他很想念她们。在现场,王进东向记者展示了他写给家人、写给尚在医院就医的郝惠君、陈果母女的信件。 双手残废需人照料 王进东目前在监狱的日常生活就是读书看报,他已报名参加了成人自学考试课程,目前正在学习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哲学等课程。 根据王进东自己所言,由于他的双手在大火中已经严重致残,在监狱里的日常生活不能自理。为此,狱方专门为他安排了专人照顾日常生活,帮他洗衣服、洗澡搓背等。 新闻链接: 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 2001年1月23日,刘云芳、王进东、刘葆荣和郝惠君、刘春玲、刘思影及“法轮功”练习者陈果等进入天安门广场实施自焚。刘云芳、刘葆荣在准备自焚时被执勤人员当场制止;刘春玲当场自焚身亡;刘思影因烧伤引起病变及心脏病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王进东、郝惠君、陈果3人被烧成重伤。 2001年8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去年1月23日制造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的5名“法轮功”涉案人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刘云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进东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薛红军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判处刘秀芹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判处刘葆荣免予刑事处罚,予以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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