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司法考试教材错误百出,湖北襄樊一中学退休老教师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常英等4被告告上法庭。这是笔者11月24日从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王青松律师处得到的消息。 这位退休教师姓王,今年59岁,是襄樊市第二中学的退休教师。王老师说,他当老师时就热爱法律,曾利用业余时间帮人打赢过20多场官司,退休后他参加司法考试想拿个律师证。 今年元月7日,他在育英考试书店购买了《国家司法考试复习指南》一书,他用20天时间把该书大致读了一遍,就发现错误有142条,其中知识性错误就有130条,甚至有些法律常识都错了。 王老师举例说,该书第363页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表述,有权提起公诉的机关,只能是人民检察院,而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此句应将“和”改为“向”。 更为严重的是,该书还出现了重大的政治错误,第487页有一道任意选择题,该书答案竟将台湾也列入“可以作为”国际法主体。 11月8日,王老师将该教材主编常英、中国物价出版社、北京怀柔红螺印刷厂以及育英考试书店作为被告,告上法庭,法院当日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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