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 通讯员杨慧 曾惠芬) 3月18日,在深圳赤湾救助站码头,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正式办理了被拍卖的台湾籍渔船“新富盛一号”轮的移交手续。这是全国海事法院系统首次拍卖台湾籍船舶。 2001年10月28日,深圳华威近海船舶运输有限公司(下称华威公司)所属的“华镇”轮在海上发现空渔船“新富盛一号”,后查明该船系中国台湾籍渔船,属台胞傅政松所有。傅承诺在交接时支付华威公司救助报酬人民币10万元,华威公司遂将船拖回深圳赤湾锚地。但傅随后却拒不履行协议,华威公司为此每月要为该轮支付保管费约人民币4万元。 今年1月,华威公司先向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申请扣押该轮,并起诉傅政松。随后又申请提前拍卖“新富盛一号”轮,因为这艘船龄近20年的小渔船的保管费用可能会超过船舶价值。 3月14日,深圳法庭公开拍卖“新富盛一号”轮,来自广州番禺的王锦滔先生以人民币12万元夺得该船。但这笔费用远未抵消华威公司救助、保管该船所花去20多万元,华威公司也只能徒叹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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