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报道,记者昨日(4.4)从有关部门获悉,《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出台。今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将作为广州市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和城市道路、桥梁、地铁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必备文件。 房屋、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质量一直是市民投诉的热点。什么样的房子可以收楼?什么样的桥梁才是合格的?新出台的《办法》明明白白地告诉你,建设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必须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表》上应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验收合格证、工程质量保修书等19种相关文件的签署意见。 其中,把《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督意见书》和《单位工程安全评价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文件,是广州市创造性的做法。 据介绍,办理商品房竣工备案时,建设单位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市民买房可根据“两书”上负责质量保修部门的有关人员和联系电话,要求开发商兑现保修承诺。同时,市民可投诉、监督建设单位尽快办理竣工验收的其它手续。(记者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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