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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来信:民工要勇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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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1月25日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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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1月25日电(记者孙洪磊)记者来信:民工要勇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
《每日新报》的年轻记者任桐最近忙坏了:她是报纸新开办的“帮办热线”的记者,每天除了接听大量的困难求助之外,还要接待一拨又一拨因为拿不到钱而来投诉的民工。“他们在拖欠工资问题上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直到快过年了才不情愿的到报社来诉苦,”任桐说,“而且很多民工还对老板有畏惧心理,投诉完还请求记者别给曝光。”
记者在采访中也深深体会到,目前民工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层次很低,对相关政策的了解非常贫乏。执法部门应尽快向民工人群传授有关法律知识,让民工们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主动保护自己的权益。
民工张从全在天津滞留的两个多月时间里,要么多次上门讨要,要么苦等包工头大发慈悲,眼看快过年才找到新闻媒体求助,他告诉记者,他们还没想过要去劳动部门投诉或直接诉诸法律,而像他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但是新闻媒体毕竟不是直接的执法部门,他们虽然可以起到监督曝光的作用,但最终的效果是媒体无法掌握的。
有一媒体进行的调查发现,民工们对被拖欠工资的态度有相当大的差别,60%的民工用反复找老板直到把老板找烦的方式要钱,10%的民工采取威胁的手段,有15%的民工认为要不到钱就只好认命,只有个别民工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拖欠工资问题。这在一方面说明我国目前缺乏有效和可信赖的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民工在法律意识方面表现出来的淡漠。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厅孙存福厅长告诉记者,天津市的基层法院是相当重视民工工资问题的。一般的民事案件需要7天的审查期,但不论是“两节”还是平时,只要有因发包方拖欠工资造成民工无法拿到劳动所得而来起诉的,法院都会一路绿灯,争取当天立案尽快审结,让民工尽可能早的拿到工钱回家。只要民工找到各个区法院的立案厅,把拖欠工资的事实以及拖欠方的地址等关键要点写清楚交上去,就能进行登记起诉,不识字的还可以让工作人员帮忙记录或直接口头起诉。如果实在有经济困难,诉讼费用可以先缓交,在官司打赢后由败诉的拖欠方交纳。
民工工资问题是相当复杂的,解决起来也是千头万绪,很多案件要理清需要较长的时间,证据少、资方态度恶劣的,劳动部门也无能为力。此时民工兄弟千万不要灰心丧气,要相信孙存福厅长说的“人民法院随时欢迎你们来依法讨回公道。”(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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