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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贯彻“五条禁令” 绝不迁就违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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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1月29日11:59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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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五条禁令”绝不迁就违禁者
深圳市公安局推出多项措施,公布投诉电话84462570欢迎市民24小时监督
本报讯 (记者唐洁)昨天,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贯彻执行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推出对明察暗访焦点部门、发放“禁令名片”等新措施,并向社会公布,恳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深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民警已全部签订《深圳市公安民警遵守“五条禁令”责任状》。
措施一拟对易发事故部门明察暗访
1月22日下午,公安部、省公安厅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宣布了公安部的“五条禁令”。据了解,会后深圳市公安局立即成立贯彻落实“五条禁令”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局长张永强任组长。在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五条禁令”具体内容后,深圳市公安局督察处拟会同相关部门对枪支管理、留置室管理、车辆管理等容易发生事故的“焦点”部门,采取明查、暗访、倒查等方式进行检查。
措施二全市民警逐个签订《责任状》
日前,深圳市公安局结合实际制订了《深圳市公安民警遵守“五条禁令”责任状》,从市局领导到每一名普通民警都签订了《责任状》。民警们在《责任状》中明确表示:“违反“五条禁令”的,除按规定处理当事人外,对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撤职。”该《责任状》今后将每年签订一次。
措施三“禁令名片”随身携带时刻警醒
从2月1日开始,深圳市民警身上都将多一张“名片”。这“名片”上不是民警自己的名字和警衔,而是醒目的“五条禁令”内容以及民警“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誓言。深圳市公安局还将将“五条禁令”印制成警示牌,放置于警用车辆内的显眼位置。其目的是让民警时刻警醒自己。
措施四公布投诉电话欢迎市民监督
“‘五条禁令’对违规后的处罚更加严格、更加明确了!”深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去年1月有一名派出所所长因酒后驾车引起7车连环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事后,该所长被免去所长职务。而按照“五条禁令”的要求,该所长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被辞退或开除的代价。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公安局希望社会各界对全体民警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的情况进行监督。市民可通过110报警服务台、警务督察处24小时值班电话(84462570)以及各公安分局值班电话进行投诉。市公安局强调,对违反“五条禁令”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五条禁令
第一条 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第二条 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第三条 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第四条 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第五条 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违禁处罚
公安部明确提出,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令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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