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乱收费让家长不堪重负
2002年9月2日10:32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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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记者豫章)省物价局、教育厅于8月29日公布了我省教育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凡未公示的收费,学生有权拒交。但近两日来,学生和家长反映的主要问题仍集中在学校乱收费上面。
从反映的情况看,学校乱收费涉及到名目繁多的赞助费、建校费、扩容费以及高额借读费、电教费、微机费等。如省教育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中明确规定,城市小学的借读费为300元/学期,而我省部分城区内的小学竟然收500-600元。按规定,中小学电教教材代办费,除了属于国家级、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0元,市县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0元,其他开展电化教育的学校每生每学期不能超过15元。但部分学校收取翻倍的电教费,甚至某子弟小学把电教费定到了60元。令人气愤的是,根本不在收费规定之内的赞助费、扩容费等,被部分学校堂而皇之地列入了收费科目,甚至个别学校还强制收取保险费。
广大家长对常抓常犯的学校乱收费问题表示极大的愤慨。一位家长告诉记者,现在供孩子上学不容易,学校不明不白地收这么一大堆费用,谁吃得消?还有许多学生家长对部分学校收费不开具凭证极为不满,有家长说,收了钱不开发票,学校也不给任何答复,出了问题去找谁?
昨日部分读者反映的一些学校乱收费情况:
田女士反映:西安大明宫西铁八小二年级收取60元的电教费和400元的扩容费;
张女士反映:西安雁塔区红星小学向一年级新生收建校费500元;
张先生反映:西安文艺路小学收取每学年600元的借读费,还额外收取2500元的赞助费;
张先生反映:西安东方机械子弟小学向学生收取每学期500元的借读费;
张先生反映:潼关文川小学强行收取学生每学年20元的人身保险费;
崔先生反映:周至焦岱镇中心小学强行收取学生每学年35元的保险费;
王先生反映:西安方正补习学校要求参加补习的学生必须签订关于住宿床位费的协议,即使学生后来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也不能退还床位费。
望相关学校能尽快对以上反映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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