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组织卖血牟利 三重点高校大学生成“血头”
2002年8月17日08:25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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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四个非法组织大学生卖血的犯罪分子分别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处8个月到10个月的有期徒刑。这四个满脸稚气的犯罪分子中有一人是未成年人,有3人是京城某重点高校的在校大学生。
孙某是这起非法组织大学生替人献血案中的主要牵线人,被抓获时才17岁。去年年底,孙某到某重点大学找到汪某、萧某等人,动员他们去替人献血,说抽一次血可以得到300元。
第一次卖血后,汪某、萧某等人觉得这样来钱快,当“血头”让他们多找几个学生来献血,并许诺找一个给100元时,他们动心了。汪某、萧某和章某3人于去年12月6日和12日,先后两次组织学生去卖血,从中得到了“好处”。
去年12月13日,“血头”让他们组织学生去血站,并答应给他们每人1800元。孙某等4人就带了十六七人到了血站,有8名学生替别人献了血。当天,孙某、汪某、萧某和章某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汪某、萧某和章某由原来替人献血到被人利用组织他人卖血,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罪,因此,判决汪某、萧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章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孙某有期徒刑10个月,四人分别被判处罚金1000元。(记者 赵中鹏 通讯员 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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