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研究探索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处理解决劳动纠纷的方法和途径。 目前,新疆已经成立了由劳动保障厅、经贸委、总工会等组成的区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一方、经贸部门或其授权的企业家协会代表企业一方、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一方。部分省区的经验表明,通过建立这种机制,由三方代表共同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或由此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对于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最大限度的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具有重要的意义。王金祥要求尽快把这项工作推向地州市,争取年底前全面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形成三级网络,切实构筑起劳动关系状况的预警机制和宏观上的调整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完)(据新疆人民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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