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 在上海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的倡议下,长江三角洲十四个城市(上海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南京市、南通市、扬州市、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舟山市)社会经济调查资料将从今年三季度起按季交流,这对了解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变迁十分有益。最近,国家统计局根据第一次返回的交换资料,对2002年9、10月长江三角洲十四个城市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水平作了比较。统计表明,“长三角”十四个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海列第一位,宁波位居第二。 交换资料表明,今年1-10月,十四个城市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840元,长江三角洲十四个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依次排序为上海市11147元、宁波市10783元、绍兴市10376元、杭州市9705元、舟山市9457元、湖州市9161元、嘉兴市9123元、苏州市8913元、无锡市8401元、常州市8397元、南京市7668元、南通市7192元、镇江市6834元、扬州市6609元。(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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