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报道 妹妹纠集哥哥预谋抢劫钱财,得逞后为掩人耳目残忍地将遭劫者杀害并将尸体肢解抛弃。昨天这对凶残的兄妹被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吉林省无业人员穆海华来北京后认识了有些积蓄的李某。为占有李某的财产,穆海华叫来哥哥穆伯春,一起商量抢劫李某。2001年7月18日23时许,穆海华将李骗至本市朝阳某小区一居民室,与穆伯春一起把李某捆绑起来。当场抢得一部移动电话、一块名牌手表及银行储蓄卡等物品。次日,穆海华先后用储蓄卡取出10.53万元现金。后二人怕罪行败露,又采用掐颈及用枕头按压面部的手段将李杀害,并将尸体肢解处理后抛弃。没过多久,两人就落入法网。
市二中院经审理,以故意杀人、抢劫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穆海华、穆伯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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