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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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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3日08:19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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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钓鱼岛列岛位于台湾东北120海里处,在地质结构上是附属于台湾的大陆性岛屿,西东分别距中国大陆和日本冲绳各约200海里。
明朝永乐年间(公元1403至1424年)出版的《顺风相送》一书中就有关于钓鱼岛列岛的记载,这比日本声称的琉球人古贺辰四郎1884年发现钓鱼岛要早400多年。在日本1783年和1785年出版的标有琉球王国疆界的地图上,钓鱼岛列岛属于中国。
19世纪末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日本没有对中国拥有对钓鱼岛列岛的主权提出过异议。1895年4月,清政府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全岛及其所有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这以后在日本才有了“尖阁群岛”(即钓鱼岛列岛)之说,在此之前,日本地图一直是用中国的名称标定钓鱼岛列岛。
二战结束后,美国长期占领该岛。1951年,美、日背着战胜国中国,非法签订了《旧金山和约》,该“和约”第三条错误地把日本所窃取的钓鱼岛等岛屿归在美国托管的琉球管辖区内。周恩来总理当时严正声明,中国政府坚决不承认《旧金山和约》。中国政府1958年在发表的关于领海声明中宣布,日本归还所窃取的中国领土的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领土,包括台湾及其周围岛屿”。
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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