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8日电(记者李术峰)记者18日自司法部了解到,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10月11日、12日举行,分4份试卷,每份试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内容、科目和方式如下: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每份试卷分值为100分。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