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国语学校增设三语种:法、德、西班牙语
2002年7月12日11:00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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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考实行“3+X”科目设置,即“3”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 X”为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英语(2)、综合能力测试、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等十一科,由考生自行选择。
省命题高职班
省命题的“3+1”或“3+证书”高职班招生考试,“3”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1”为电子基础、电工基础、会计学基础、管理学基础、工程基础、计算机基础、专业英语基础、化学基础、农作物栽培基础、教育综合、美术基础等11科,由考生选择一科;“证书”为广东省职业教育技能证书。退伍军人报考广东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人民武装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军事理论基础”。
高等普通类专业
高等学校本、专科普通类专业(含外语专业)的“ X”由“综合+1”的考试科目组组成。即“综合”为所有本、专科普通专业必须选考的,“1”由学校在“ X”的其他科(术科除外)中选择。高等学校可根据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对专业指定若干个选考科目组供考生选择。如专业选考科目组为2个或2个以上,各选考科目组之间为并列关系。
体育艺术类专业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组规定如下:体育类专业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选考科目组为“综合+体育术科”;音乐(含舞蹈专业)类专业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选考科目组为“音乐(含舞蹈专业)术科+历史”;美术类专业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选考科目组为“美术术科+历史”。面向全国招生的外省艺术高等学校(专业),其选考科目组根据各校实际情况而定。
除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及个别特殊专业外,本省高等学校师范、非师范类艺术专业术科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术科考试成绩全省通用,单独组织考试的有关高等学校或专业的术科考试成绩只适应于本校或本专业,其它高等学校不适用。
普通类考生的总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综合以及另一门选考科目五科考试面绩(标准分)合成;体育类考生的总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四科考试成绩(标准分)合成,体育术科以原始分计分,作为体育类考生入围资格分;艺术类考生的总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四科考试成绩(标准分)合成,艺术术科以原始分计分,作为艺术类考生入围的资格分。合成总分时,分别按普通类考生、体育类考生、艺术类考生群体进行正态处理,转换成总分(标准分)。
“3+1”或“3+证书”高职班考生的总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标准分)合成。“1”或“证书”的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只作为考生录取的资格分。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考生可通过电话和互联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查卷面(第二卷)分数的申请,复查内容为是否漏评、漏加分、漏登分、加错分。20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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