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低保工作如何才能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近日,记者从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本市的低保工作又有新举措。 计算“家庭收入”,长期以来郑州市都是以“应得收入”计算的,但一些申请低保的居民由于企业效益差,长期未能如数领到本应得到的工资,因此如果按“应得收入”计算家庭收入,这些居民就显得十分“吃亏”。 国务院最新规定,今后对连续6个月以上未领到或未足额领到工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的人员,在其申请低保时一律按“实际收入”计算。今年11月底,郑州市民政局已将这一政策调整的通知正式公布于众。 实现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既能够方便群众,又能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是享有城市低保居民热切盼望的一种低保金发放形式。17日,郑州市民政局作出部署,明年起,本市将积极推行社会化发放低保金,力争在明年6月底实现社会化发放。据了解,本市中原区、巩义市、新郑市目前已经实行了社会化发放低保金。委托银行等直接将保障金发放给低保对象,不仅方便了群众,而且还保证了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会议特别强调,低保金一律要做到按月发放,坚决纠正两个月或按季度发放的不规范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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