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贪庭上“大悟”:这是受贿
2002年8月16日12:04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
南方都市报 09:58:03
东方宾馆(相关,行情)腐败窝案最后一名贪官原总经理麦鉴钊昨受审
惯贪庭上“大悟”:这是受贿
本报讯 (记者赖颢宁)继原董事长龙丕泉上月被提堂后,昨日东方宾馆原总经理麦鉴钊因涉嫌受贿18·6万元,也灰溜溜地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至此,东方宾馆腐败窝案涉及的7名高官全部一审过堂,其中5人已被判刑。
投案自首赃款已退清
麦鉴钊现年54岁,广州人,今年1月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全部退清赃款,被羁押约两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昨天上午,他在家人的陪同下步入法庭,看上去气色不错。
据指控,麦鉴钊在任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总管宾馆所有业务的职务便利,先后5次分别接受宾馆场地的承租方和宾馆河鲜产品供应方的贿赂共18·6万元。
自称受贿是盛情难却
麦对被控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辩解,钱是别人主动献上的,而自己月入一万多,18·6万元根本就是小菜一碟,自己不可能主动“争取”。这些钱除了7万元是盛情难却,其它11·6万元皆是“取之有道”。
广州市体育馆一老馆长谢某退休后找到麦,通过麦争取到一块场地做展位出租后,分两次送给麦2万元表示谢意,麦称推了几次,但被“老朋友了,一点小意思”这句话打动,只好收下。广州市某贸易公司叶某说:“麦总,赏个脸吧!”,然后奉上2万元现金,麦也不好意思推却了。
代儿子收10万“奖金”
据指控,麦鉴钊曾收受某外商企业协会副会长10万元。麦辩解说,当时该副会长把存折交给他时,称因为他的儿子在该协会工作没有房分,故给他儿子5万元住房补贴,另外5万元是奖金,人人有份。
对此,公诉人连珠炮式发问:“为何单位负责人,不直接把钱给下属(即麦的儿子)?为什么不是财务人员发钱?”麦在质问下,“恍然大悟”大发感慨:“现在看来,他是看上我的东方宾馆总经理身份,为了讨好我,才向我送钱的。”
该案将择日宣判。
东方宾馆腐败档案
本报讯 (记者赖颢宁)擒贼先擒王,海珠区检察院这次侦破“东方宾馆腐败窝案”,是先通过群众举报,突破了东方酒店集团一把手龙丕泉后,再顺藤摸瓜成功侦破的。
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在龙丕泉通过钱权交易大肆敛财的同时,其手下掌握出租交易会展位、发包建筑装修配套工程等权力的部门经理、总监,也在“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为自己敛财。
【龙丕泉】
生于1944年,大学文化程度,原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涉嫌受贿85万元,一审仍在审理中。
被指控事实:1998年起,龙丕泉利用出租东方宾馆西广场停车场给广东省外商企业投资协会作为每年春秋两届交易会的展览场地之机,共收受广东外商企业投资协会王某和广东省中协展览有限公司何某贿送的人民币51万元。1997年,龙丕泉利用兼任花都东方园林山庄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擅自发包工程给挂靠广东省机械工程施工公司的包工头黄一峰,后共收受黄贿送的人民币34万元。
【谭义庆】
生于1953年5月,大专文化程度,原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正处级,广州市第九届政协委员),因受贿15·8万元被判有期徒刑4年。
犯罪事实:1996年9月至1997年2月,谭利用代表东方酒店集团负责监管合作企业的职务便利,在协调合作企业福东娱乐饮食集团运作经营的过程中,先后3次收受上述集团董事长刘盈福给予的贿赂共7·8万元。1999年2月至2000年2月,谭在兼任广州市鸣泉居度假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在广东省金源经贸有限公司云泉居房产项目审查过程中,收受该公司总经理赵某给予的贿赂6万元。
【张赞华】
生于1945年12月,大专文化程度,原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部支部书记,因受贿5万元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犯罪事实:1998年2月至9月,张在任花都市东方侨宏园林山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筹建办主任期间,收受了广州市海珠区新世纪装饰工程公司法人代表区某的贿赂款4·2万元;收受承建山庄市政道路、排污、排水、回填土、停车场工程的广州市白云区市政工程公司的项目经理董某的贿赂8000元。
【胡汝昌】
生于1956年7月,中专文化程度,原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因受贿6·8万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犯罪事实:1999年5月至2001年4月,胡在任花都市东方侨宏园林山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筹建办副主任、财务总监期间,收受山庄外资合作股东张某贿赂5·8万元;收受承建山庄消防系统工程的花都市建安消防工程公司经理缪某贿赂2000元。
【白宝珠】
女,生于1951年7月,中专文化程度,原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部总监,因受贿18·1万元被判有期徒刑5年。
犯罪事实:1998年2月至2000年7月,白利用职务之便,在出租展位给深圳市贝斯华实业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收受该公司总经理邓某财物约8·7万元;收受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秘书长王某贿赂5·2万元;收受北京广路发展公司经理曾某4·2万元。
【苏伟安】
生于1958年5月,中专文化程度,原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属下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因受贿17·5万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犯罪事实:1997年12月至1998年5月,苏在任花都市东方侨宏园林山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期间,收受佛山市中兴冷冻工程公司经理蔡某的贿赂17·5万元。图:麦鉴钊在庭上受审,他对被控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本报记者 李锋摄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