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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对地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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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11日20:15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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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3月11日电(记者 郭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厅和审计厅10日组成联合检查组,前往新疆救灾捐赠办公室、新疆慈善总会和新疆红十字会,对巴楚、伽师地震灾害后所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2月24日,新疆巴楚、伽师发生强烈地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据了解,截至3月8日18时,新疆救灾捐赠办公室、新疆慈善总会和新疆红十字会已收到国内外捐款9773.75978万元、捐物折款2272.416万元。目前捐物已全部发往灾区,捐款也已陆续划拨灾区用于灾民重建家园。
检查中发现,无论是上百万元的物资,还是10元的个人捐款,接受捐赠的3家团体都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登记入账,切实做到了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另外,他们还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了管理使用救灾款物的规章制度,确保在管理使用救灾款物各个环节上的廉洁、高效、公正、透明。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胡家燕强调,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关口前移,教育各级干部充分认识管好用好救灾款物的重要性。同时,各级纪检、监察、审计、民政等部门要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全过程予以监督检查,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一定要把社会各界捐赠的款物管理好、使用好,以充分体现捐赠者的意愿,经得起社会各界的监督。
据悉,自治区联合检查组近日将赴灾区第一线,对救灾款物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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