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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一商家为促销号称“全市最低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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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08日10:32 大众网-鲁中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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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淄博10月7日讯(记者 隋旭光)节日期间,一家名为“淄博春天经贸有限公司”的单位,向市民散发自己“主办”的报纸,还打出“全市最低价!!”的广告诱导消费者,工商部门认定:此举是违法行为。
节日期间,位于张店区共青团西路的“春天大药房”员工,向过往市民散发大量的“健康报”,该报的主办单位是“淄博春天经贸有限公司”,广告称,“国庆特价开始啦!”、“创可贴全市最低价!!”
春天大药房的营业员向记者介绍,这里卖的创可贴 0.1元1贴,绝对是全市最低价。当记者询问:“人民西路五里桥附近有家药店,创可贴9.5元100贴,你怎么说这儿是全市最低价呢?”营业员说:“这得问老板。”
记者从节日值班的张店工商12315申诉热线了解到,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词当中不得使用“最低”、“最好”、“第一”等字样,春天大药房的行为是违法的,节后,工商部门将对类似诱导消费者的行为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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