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名人员占总数的88.82%,有法律职业工作经历人员明显增多 本报讯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日前顺利结束。据了解,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人员总数为19.7万余人,其中,广东、北京、河南、山东、江苏、湖北6省市报名人数超过万人。报名人员平均年龄为28岁,35岁以下人员约占报名总数的88%,其中年龄最小的为17岁,年龄最大的为72岁。报名人员中男性12.7万余人,占64.48%;女性7万多人,占35.52%。 据分析,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情况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明显高于去年。由于去年修改律师法时允许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过渡规定已不存在,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已将报名的学历条件全部提高到本科以上毕业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除外),因而在今年报名人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名人员占报名总数的88.82%,大大高于去年比例。二是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人员仍占较高比例。在今年的报名人员中,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人员,包括法律专科、法律本科、法律双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约占报名总数的74%。三是已有法律职业工作经历的人员增多。从今年报名人员的行业分布来看,有一定法律职业工作经历,已在法院、检察、律师、公证等行业从事相关法律工作的人员约占34%。四是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研究生比例增大。今年报名人员中应届毕业生占10%以上,在校研究生占6%以上。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研究生比例的增大,也使今年报名人员的年龄结构进一步年轻化。虽然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人数由于报名政策的调整和报名学历条件的严格而有所减少,但从上述四个方面的特点可以看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人员的整体素质正在提高,具有法学专业教育背景、已有初步法律职业训练经历的人员正在增多并呈年轻化趋势,这恰是我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设立的初衷和根本目的,即通过公正、严格的考试选拔符合法律职业需要的、合格的法律职业后备人才,从制度上保障我国司法人员队伍和律师队伍的高素质,促进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同质化和精英化,从而有力推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促进司法公正和高效。(郑发)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