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光
对晓琳和雷毅而言,继续追究此事的是与非仍是重要的。而对社会来说,这件事引发了如此广泛而深刻的讨论,其意义已经远远大于孰对孰错本身。讨论中很多人对晓琳和雷毅给予了道义上的声援,这也反映出时代的变化。 教育领域的变革相对滞后,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就在几年前,当“以人为本”的广告词不绝于耳之时,教育界对这种说法还噤若寒蝉。“人文关怀”堂而皇之地成为大学校园的口号,也不过只有一两年的光景。教育界有此认识,总是一个时代的进步,但是人文关怀应该体现在校园生活的哪些方面?现行的教育和管理方式哪些违背人文关怀的理念?显然远未得到相应的重视以及深入讨论。 从学校对晓琳和雷毅的最后处理看,“杀一儆百”的思维方式起了很大作用。但很明显,杀一儆百与人文关怀是背道而驰的。问题首先出在“杀”上。且不说校方的性观念是对是错,当无法使学生完全接受自己的性观念时,校方最后还是用了“杀”的办法。勒令退学是属于和风细雨式的教育和挽救,还是一种严肃公正的惩罚,抑或是冷酷无情地置之死地?答案不言自明。杀一儆百中的“一”和“百”的关系也是值得深思的。为了群体而牺牲个体,原本就与人文关怀相左。“一”于“百”而言,是百分之一,而于“一”自己而言,就意味着百分之百。杀一儆百实际上隐含了这样一个结论:我们无须对任何一个学生负责,因为他们都只是百分之一。在教育行为当中,儆戒十分必要,但不能滥用,应慎之又慎。一个关乎学生隐私的事件,拿来以一儆百,属不属于人文关怀,也是不问自明的。 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我相信西南某学院对学生的爱是真诚的。但我想说,这往往正是许多教育误区的原因所在,这种真诚的爱往往成了学生痛苦的根源。倘若我们不反思诸如“我是为了你好”这种高高在上、居高临下、道貌岸然、救世主式的爱,那么我们爱得越深越真诚,学生感受到的爱越少。 近些年来,东部沿海城市的高等院校已较少出现类似事件,这并不意味着这些院校在校规上认可了婚前性行为,也不意味着学生们保持了传统的操守。在我的理解中,这归因于学校领导和教师能够在已日趋陈旧的校规和日新月异的现实之间采取务实而积极的策略。至于说19岁的青年学生是否有性的权利,如何行使性的权利,学校在其中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个问题可以交给社会继续作平心静气的讨论。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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