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原财政局长龙芹香因玩忽职守被判刑六年
2002年5月24日10:20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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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5月24日消息:因受贿、贪污给国家造成1300万元重大经济损失的贵州省贵阳市财政局原局长龙芹香(副厅级),5月23日被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据检察日报报道,2000年2月,贵阳市检察院侦破了该市财政局原会计兼出纳许杰(已伏法)与他人相勾结,贪污预算外资金等7272万元案(案发后追回6700万元),而此案的发生,与龙芹香渎职行为有直接关系。
经贵州省检察院侦查发现,1992年1月至1999年12月,担任贵阳市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的龙芹香,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放弃管理,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此外,龙芹香还违规将财政局的周转金730万元借给某公司,至今难以收回,并非法收受该公司贿赂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龙芹香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确认,鉴于其在羁押期间有立功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周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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