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图书馆条例出台 读者“跨馆借书”成为可能
| ![](https://photo.sohu.com/98/07/Img203590798.jpg) |
| |
2002年10月24日06:53 中国新闻网
| |
|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三日电(张菲娜)记者今日从北京市人大获悉,《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将于二00二年十一月一日正式实施,这标着北京市图书馆工作进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而读者“跨馆借书”的壁垒也将同时被打破。
条例实施后,北京市将以首都图书馆为中心,建立包括部分城近郊区图书馆和街道图书馆、社区图书馆在内的公共图书馆信息网络,并着重建设“首都文献资源数据库和区县图书馆特色数据库”,推进图书馆之间的联合检索、馆际互借和资源共享。
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冯守仁介绍说,北京图书馆资源相当丰富,但由于条块分割管理模式的影响,读者很难“跨馆借书”。新条例实施后将打破这一壁垒,加强馆际交流与资源共享。
据悉,目前北京地区共有图书馆七千三百零九个,其中公共图书馆三百四十个,学校图书馆一千零八十一个,科学研究机构图书馆四百五十四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图书馆五千四百二十八个,已经初步形成了市、区、街道三级公共图书馆网络。
另悉,中国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颁布单行的规章性图书馆条例;九十年代,地方性图书管理条例相继在深圳、上海、内蒙古、湖北等省区市出台,但目前尚无一部完整的国家级图书馆条例。(完)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