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汕头亿元走私大案”
2002年8月6日06:33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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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广州八月五日电(唐贵江粟晓晶)涉嫌逃税一点二亿元人民币的汕头走私系列案,今天在广州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深圳石化油库有限公司、深圳鑫通海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国航海运有限公司及十八名参与走私的公司负责人、油船船长等被告被押上法庭,该案计划将连续审理五天。
检察机关指控,一九九七年七月至一九九八年七月间,深圳石化油库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明知黄丕通、吴振荣(另案处理)走私犯罪集团操作潮阳市弗兰克油库有限公司,在潮阳海门码头通关环节时存在伪造品名、少报数量、直接闯关偷卸等逃避海关监管的现象,仍然通过深圳石化有限公司向境外订购柴油二十七万多吨、汽油两万多吨,以境外交货、境内付款的方式销售给弗兰克油库公司和其他公司。
上述成品油都由弗兰克油库公司委托给某公司向海关进行申报,在这过程中,深鑫通公司、深国航公司部分参与,通过“秦油二号”、“云油二号”、“江洲一号”、“鑫通号”、“鑫顺号”等油轮进行运输,甚至有三艘外籍油轮参与,使出弗兰克油库公司的惯用伎俩,逃避海关监管。
汕头走私系列案中有关公司涉嫌走私油品一百一十六航次,逃税一点二亿元人民币,该案由汕头海关侦查终结移送汕头市检察院,汕头市检察院依法报送广东省检察院,省检察院于今年五月指定由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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