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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硕鼠”主管劳保费 借机贪污百万元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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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30日15:49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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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东北网·黑龙江日报报道:将建筑施工单位向建筑行业管理部门缴纳的劳动保险统筹费揣进个人腰包。日前,七台河市建设局劳保统筹办公室主任施某和会计冷某因涉嫌贪污一百余万元被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主管劳保统筹费的施某和冷某在1997年至2000年间采取收款不入账、重复报销等手段作案二十余起,侵吞国家公款达一百余万元。
2001年8月23日,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科科长张亚臣、助理检察员李振江、徐延辉将施某、冷某分别“请”进了检察院。
51岁的施某,1968年参加工作,其贪污的赃款大多用在了其丈夫承包的砖厂经营上。1997年12月,施某第一次授意会计冷某用某公司下拨退休费的票据重复报销,贪污2.66万元,施某分得了1万元,全部用在砖厂上。
据施某交待,1998年7月,二人截留七台河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上缴劳保统筹金5万元,施得赃款4.8万元,冷得赃款2000元。1999年,七台河矿务局工程公司承揽工程,缴纳劳保统筹费20余万元,第一笔10万元二人开了正式收据人账,第二笔10.52万元没入账,被二人平分。1999年,七台河市信成房地产公司以二套住房抵劳保统筹金,经施某进一步争取,收回四套住房,其中两套被施、冷二人划于自己名下,一套被单位换桑塔纳轿车一辆,一套被施、冷二人以7万元价格卖掉,各分得3.5万元。
1997年2月,施某与冷某再次以收款不入账手段截留勃利县劳保统筹办公室上缴的统筹费5000元,被二人平分。如法炮制,二人先后8次截留24.678万元,施分得13.11万元,冷分得11.568万元,其中最多的一次二人截留15万元之多。
4年间,二人利用在统筹账上直接提取现金,在建筑单位直接收款不入账等手段共贪污公款100余万元,其中施某分得赃款56万元,冷某分得赃款44万元。(作者: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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