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男女双方生了一个孩子之后离婚了,离婚之前没办光荣证,离婚之后能不能补办?
李芸莉:离婚之后就不符合办证条件。没有夫妻关系,就没有生育条件了。
米娜:生育的行为已经在前了。
李芸莉:但是现在婚姻解体了,不能再办证,不符合办证条件。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这句话非常关键,要有婚姻关系。没有婚姻关系怎么办?我们办的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的是一个证,就一个人了还怎么办这个证。
提问:我们单位有一种情况,女同志有一个孩子,也有独生子女证,但是她丈夫去世了,她的年龄比如已经55岁了,又找了一个老伴,年龄挺大的,她有独生子女证,还能不能领一次性奖励费?
李芸莉:女的领我估计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男的怎么办。她自己有孩子,再婚的男的还有孩子,已经不是独生子女的家庭了。如果男的没生过可以考虑研究。
提问:如果女方因病死亡,男方自己带着一个孩子,如果一直没再婚,就可以享受到。如果再婚了呢?
艾莉华:那就根据重新再婚的家庭界定。
提问:如果不再生孩子,到60岁,男方能不能享受?
李芸莉:应该能。
提问:如果男女双方都是再婚,但是女方初婚的时候没有孩子,男方自己有一个孩子,但是实际上也是判给他原来的妻子,实际上他们两个都没有孩子,这种情况怎么办?
李芸莉:允许生第二个孩子。
提问:如果不生能不能享受奖励?
艾莉华:还是不行。
提问:如果生就属于第二胎,不享受独生子女费。
李芸莉:如果不生育了,可以享受贡献指标。
提问:两个人都能享受五百。
李芸莉:对。现在看来,人们的婚姻状况越来越复杂,这些问题越来越细。
艾莉华:所以在界定的时候要特别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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