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29日上午9时,晋北山区怀仁县郊外。 一支由民工组成的工程队正在某高速公路旁施工,他们挖开了一道1米的深沟,正准备将一段光缆埋进地下。 当时正值山西电信执行国家重要通信任务期间,怀仁县电信公司的护线人员巡查出发不久便发现了这支施工队,立即飞奔过去喝令他们停止施工,并告知对方:施工队所处位置正好位于中国电信(北)京―太(原)―西(安)骨干光缆怀仁―山阴中继段479#标石位置,施工单位在此上方挖沟直埋,属于强行穿越国家一级通信干线行为,将直接影响京太西光缆安全,对正在执行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构成严重威胁,一不小心挖断光缆,将会使东西主动脉通信联络中断,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但施工队不予理睬,继续挖沟取土。 护线人员上前阻拦被推开,一名护线员情急之下跳进沟里,就地躺倒加以阻止。施工队民工则抓起护线员,劈头盖脸一通打,双方发生了激烈械斗。 无奈怀仁电信护线员人少力薄,很快就处于下风,6、7人中有5人被打伤,其中一人头部重伤,缝了十几针,另一人肋骨被打断,至今仍躺在医院。 神秘施工队 伤人事件发生后,怀仁县电信公司迅速向上逐级汇报。4月1日,山西省电信公司向省通信管理局递送了《关于在光缆建设中保护原有通信安全的报告》,报告称:从去年11月开始,在大同—朔州间沿京太西光缆路由上就有一支施工队在进行直埋光缆施工,路由与该公司京太西光缆平行接近并有交叉跨越情况,该公司维护人员曾十几次找对方联系,但对方一直没有说明产权单位,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直到山西省电信公司就此事报请省人民政府协调通信、公安等执法部门共同配合处理之后,施工单位才提供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支持信息基础网络建设的通知》以及沿线各级政府配发的支持文件,均表示此工程属于“支援大西北建设”,施工单位称自己是“广州军区通信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广州通支办)工作人员,并称建设单位是总参通信部、国家广电总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信息办。 但山西省办公厅下发的《通知》提到建设主体单位时却是:该项目由广州军区通信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办公室承担,在大部分地段,中国联通山西分公司和省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均同时施工下缆。山西信息化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也向本报记者表示:“政府不可能参与建设,项目要经我们批准,我们协调支持工作。” 事后在广州通支办给山西省交通厅的传真函中又提到:该工程由我办、北京军区、山西省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合建。 究竟是谁在建设这条光缆?山西通信管理局在打电话与山西联通核实时,对方矢口否认,称并未参与此事。 公安部门在调查案件时也碰到困难,当时参与械斗的民工事发后即消失得无影无踪,暂时无法结案。 一位自称熟知内情的人士向记者透露,事件的主体是广州通支办,他们在全国铺网,必然要寻求当地政府的支持,在工程顺利完工的前提下,广州通支办会让出几根光纤来给省政府使用,省有线在某些地段也能同时下缆,三方都得益。山西省政府官员对此说法不予评论。 联合调查组 山西境内光缆建设冲突事件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4月15日,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向国务院做了一个紧急请示,中央领导相继作了批示,要求彻底查清此事。4月26日,由国务院信息办、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总参通信部等几家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一行8人来到了太原。在山西省政府的组织下,当天即召开了调查会。 据当事人回忆,当时参与调查会的单位有山西电信、省通信管理局、广州通支办,山西省政府、省广电局、省交通厅、山西联通、高速公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代表,各方相继介绍了情况,联通表示自己并未参与此事,省办公厅的人也承认联通只是在建设初期有这个意向,但并没有参与。广州通支办的代表则说,自己是分包山西段的工程,只负责具体施工。 山西电信和管理局希望对方立即停止施工,并处罚伤人者。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永斌早在4月2日向省政府有关领导做专题汇报时就提出:2000年底,广州通支办在宁夏境内就发生了违规跨越光缆、打伤中国电信维护人员的事件。信息产业部在《关于近期光缆建设秩序情况的通报》(信部规〔2001〕9号)中明确指出:广州军区通支办应将军队支援地方经济建设任务规范在广州军区范围内,并且明确,在协调中建设单位应出示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在其他省份的类似事件参照此意见处理。 刘永斌在汇报中说,国家对电信建设市场管理有着明确规定,信息产业部和国家计委在2001年发出的《关于清理违规光缆建设项目整顿长途光缆建设秩序的通知》中规定:凡未经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或授权单位批准,以任何形式自建或联合建设的在建长途光缆项目,一律停止建设。 但自3月29日事件发生,到4月27日联合调查组到怀仁现场调查期间,尽管山西电信组织人力对光缆进行24小时看护,违规建设仍在进行,而当地公安机关拒绝出面协助维持秩序。27日当天,调查组仍能看到施工的痕迹:在现场到处是前一天晚上新翻上来的泥土。 亿万财富的争夺 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山西境内发生的光缆建设冲突,仅是一系列已经发生过的相关事件的重现。2000年底,在宁夏境内就发生过几乎完全相似的事件。一位电信业分析人士认为,此类事件之所以屡屡发生并愈演愈烈,主要原因在于光缆建设无序多头管理体制和地下光缆可能带来的巨大财富,引来各方利益主体的剧烈争夺。 近几年来,随着运营商的增多,和技术应用的推广,电信以及宽带增值业务让大家看到了无限美好的“钱景”,有能力、有背景的都纷纷在地下铺设光缆,期待将来巨额的回报。 中国电信率先在全国铺设了“八纵八横”的骨干网络,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的全国骨干网也将在今年底以前全部铺设完毕,铁通在忙着建设全国几大环线,光去年一年的埋头建网,就使他们现在运营的通信线路达12万公里,其中干线光缆7万公里。最识风向的要属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投资有线光缆的上市公司林林总总算下来有30多家之多。 老百姓有俗语形容这样的现象:在农村,“除了田多,就是架线的杆子多”;在城市,“现在随便在什么地方,一铁锹挖下去就会挖断几根光缆,都不知道是谁的。” 各公司为了建设光缆所投入的资金是巨大的,长城宽带一成立就提出了3年之内投资50亿发展1000万用户的宏伟规模。中信泰富计划在国内建成的“奔腾一号”总共才32000公里,却要耗费100亿的投资。中国电信有关人士透露,中国电信每年在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00亿人民币。 一家美国网络技术公司有一句著名的口号:网络就绪。对于运营企业来说,有网就拥有了生钱的聚宝盆,用他们的话说,“手中有网,心里不慌”。现在埋进地里的光缆理论上所能产生的收益是巨大的。 截至2000年底,广电网络的旗舰———中广有线管理着3.2万公里的国家干线网,有关人士曾表示:“按照这样的规模,中广有线就是拿到100亿以上的融资,也并非不可能。”一家拥有8000多公里的主干网和150个城市的城域网的公司老总曾对记者说:“我随便拿一个中心城市的城域网上市,就有几十亿的资金进来。” 资本如此垂青光缆,就在于它将来所能带来的巨大回报,有专家估计,如果运行良好,光缆的产出应该是投入在7、8倍甚至十几倍。这样初步估算,整个市场至少有上万亿,这是将来中国最大的暴利产业之一。 重复建设之痛 诱人的利益自然会引起剧烈争夺,同时带来的一个问题是:重复建设。 山西电信的一位副总告诉记者:“现在山西电信已建的光缆忙时利用率也不过是60%,闲时利用率更低,等到联通、移动的光缆都建好以后,我们恐怕有一半的光缆就要闲置了。” 最近一个例子是:中国电信在今年1月24日建成的15000多公里长的全国高速传输环网,一对光纤每秒高达1600Gb的传输速率。它是个什么概念?中国电信副总经理冷荣泉有一个形象的比喻:相当于有2560万路电话同时通话。也就是说,即使只有中国电信一家埋光缆,也能满足将来的通话需求。 埋设光缆之前的勘察、设计和埋设之后的维护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所以很多后来的建设者都为了图方便,将自己的光缆紧挨在中国电信的光缆旁边,甚至同沟敷设、强行交越,严重的地方一个路由上放5-6条光缆,出现几百处交越点,对已建光缆构成严重威胁。 为光缆建设发生的冲突也愈演愈烈,去年5月,湖南广电为了驱逐已在省内5地市建有有线网的中信国安,捍卫湖南广电的纯洁性而展开的斗争就是明证。在有些地方,这样的斗争逐步演变成流血冲突,在湖南、广东、福建、广西、四川南部等地区这样的事件时有发生,已经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一场对违规建设光缆的清理即将开始。 相关链接 一、近两年来光缆野蛮施工严重影响中国电信通信安全的主要事例 ●2000年3月31日,北京石油通信局为联通公司承建光缆工程危及中国电信兰成和西兰乌干线光缆安全。 ●2000年8月18日,军队、联通、移动、广电新建光缆与中国电信已建光缆距离过近、交越频繁,严重威胁光缆安全畅通,此类事件原在广东、福建、广西、四川等南部地区发生较频繁,现愈演愈烈,同时广州通支办和电信在宁夏发生流血冲突。 ●2000年10月16日,湖南省内通信光缆重复建设严重,且存在野蛮施工行为。 ●2001年5月14日,广州通支办擅自进行光缆施工对京呼银兰光缆干线内蒙段造成严重威胁。二、信息产业部和有关各方协调并出台的规范光缆建设的规定和要求 ●1999年5月13日,信息产业部和总参通信部协商发出了《关于加强同路由光缆线路建设协调工作的通知》(信部规〔1999〕412号),要求在光缆建设中要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1982年颁布的《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要求,同时选择路由时尽量避开已建光缆,避不开的要和有关单位签订协议。 ●2001年1月3日,信息产业部发布了《关于近期光缆建设秩序情况的通报》(信部规〔2001〕9号),通报了信息产业部会同总参、国家计委、广电总局、宁夏区政府、宁夏通信管理局对宁夏光缆建设纠纷的处理意见,并要求其他省份类似问题参照处理的意见。 ●2001年3月27日,信息产业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布了《信息产业部、国家计委关于清理违规光缆建设项目、整顿长途光缆建设秩序的通知》(信部联规〔2001〕225号),要求凡未经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或授权单位批准,以任何形式自建或联合建设的在建长途光缆项目一律停止建设。 ●2002年1月4日,信息产业部和国家计委发布《电信建设管理办法》(20号令),在规章的高度上对光缆网络建设程序、施工中路由选择、避不开已建光缆的处理方式、协调办法等进行了规范。三、针对一些军队在光缆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总参通信部出台的相应要求 ●2000年3月16日,总参通信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军民合建通信工程事》(〔2000〕参通字第83号),要求军民合建必须以解决军队通信急需和改善军队通信困难状况为标准,并要严格报通信部批准。 ●2000年6月19日,总参通信部发出了《转发兰州军区关于严格规范战区军民合建通信工程事》(〔2000〕参通字第207号),指出有些军队单位打着国防通信旗号,擅自承揽工程,强行野蛮施工,影响军民合建声誉和国家通信安全,要求各军区借鉴兰州军区加强管理的经验。 ●2000年11月27日,总参通信部发出了《关于广州通支办在宁夏违反规定进行光缆施工情况的通报》(〔2000〕参通字第430号),对广州通支办未经总部批准,借用军民合建名义,擅自跨区域在宁夏境内承揽地方光缆通信工程,强行施工和电信职工发生冲突的事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重申了规范管理的要求。(记者 万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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