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康讯 记者 郑开洪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集体公款19万余元,被当地群众称为岚皋县“村官第一贪”的原该县城关镇堰溪村党支部书记、县人大代表王显正,涉嫌经济犯罪,日前被岚皋县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
据了解,王显正因经济问题曾于去年1月份被岚皋县纪检委开除党籍,4月份又被县人大常委会决定终止其人大代表资格。由于贪污、挪用公款数目较大,村民反响强烈,岚皋县检察院从今年4月份开始对其立案查处,查得王自1989年至2001年在担任堰溪村村支书兼该村一组会计的12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采取隐瞒收入不入账的手段,将其本人经手领取的堰溪村一组转让土地款32364元私吞,之后又分多次将其经手保管的堰溪村一组转让土地款16万元挪作个人使用,根据刑法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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