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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新安农民从本月起享“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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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05日08:57 洛阳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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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志平 特约记者 王书林) 从本月起,新安农民可以像城里人一样享受“医保”待遇了。
新安县有农业人口41.6万。由于家庭贫困,许多农民患了小病硬挺着,往往是小病挺成了大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较为突出。今年3月,省政府在18个县(市)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新安县成为我市惟一的试点县(市)。
根据实施方案,凡农村居民均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建立家庭账户。农民每人每年缴费10元,省、市、县财政补贴10元,国家补助10元,总计30元。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可享受许多优惠待遇:在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减免15%的药费;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小额门诊费用,凭处方、收费凭证,经乡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后,按20%的比例直接给予减免;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的住院费用,可享受30%~50%的大额医疗费补助,每人每年最高限额5000元。
据新安县卫生局局长卢多哲介绍,目前全县已有29万多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占全县农民总数的70%以上。还有12万农民的参保工作正在进行。
9月1日上午,在铁门镇卫生院看病的铁门村农民张建设告诉记者,他给儿子看病花了25.32元,卫生院按20%直接减免5.06元,参加合作医疗的确让农民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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