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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再严格限制养狗 但天安门长安街禁止遛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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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05日20:37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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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5日电(记者刘江 徐仁杰)北京5日通过的一个新法规取消了“严格限制养狗”的规定,但天安门广场和长安街禁止遛狗。
北京市人大新修订的《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删除了1995年以来的“严格限制”字样,并将养犬人首付管理费由过去的5000元降至1000元。
8年前,北京市出台法规,对养狗加以“严格限制”,征收高额管理费。理由是有不少市民抱怨养狗妨碍了别人,破坏了环境卫生。但这件事一直争论不休。
家住北京什刹海后海四合院的退休干部王里说:“养犬纯粹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理所当然不该受限制。”而住在相隔十几米外一栋公寓楼的谢明华则担心养犬会引发传染病传播,他还说:“街上的狗粪越来越多了。”因为喜欢养狗的人越来越多,欠费匿养犬的数量激增。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北京市共有依法注册犬13.96万只,而这仅是实际数量的1/9到1/10。一些民警抱怨说他们整日为抓捕违法养犬疲于奔命。
新规定的一个重大变化是把“政府管狗的权力”下放给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个人养犬要征得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基层自治组织可以决定地区内禁遛区的划定范围等等。
尽管不再严格限制养狗,但在北京,想养狗也不是件很容易的事,《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对养犬相关事项进行了严格规定。首先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养犬。法规规定: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合法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其次,并不是买来一条狗就能养,要取得合法养犬资格,须办理好几项手续;取得养犬登记证后,养犬人还须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上述各种手续办齐,才算取得了合法养犬的资格。
此外,养犬人还必须遵循各种行为规范。将于2003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这项地方法规明确规定:“天安门广场以及东、西长安街和其它主要道路禁止遛犬”。(完)(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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