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原翁源县县委书记黄福印受贿案昨天(6.5)在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黄福印生于1956年,广东曲江县人,在职党校研究生,韶关市第十届人大代表,1995年调任翁源县委书记。据检察机关指控,黄福印在任职期间,共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52万元,除部分交县委办入“小钱柜”外,余下48.72万元占为己有。其涉嫌26次收受他人贿赂,除个体老板谢某为申办幼儿园向其“进贡”了8万元外,其余送钱“通关”的均是翁源县基层党政干部。
翁源原副县长自杀
去年10月,黄福印受贿案案发后,涉案人原翁源县副县长汤昌自杀身亡。据检察机关指控,他在1996年至2000年春节及中秋节期间,先后多次送给黄福印现金共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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