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今天公布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草案)
2002年7月22日09:15 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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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新闻网7月22日讯(记者黎江) 市人大常委会今天发布公告,全文公布《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草案)》,征集市民的意见。
1993年本市制定了《北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1997年进行了修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条例已经不能够适应本市发展的新要求,有必要重新制定新的条例。7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已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由于此项法规与广大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有着密切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条例(草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广泛征集市民意见,使重新制定的市容环境卫生法规更好地体现广大市民的意愿,进一步促进我市立法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市人大常委会将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下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草案)》今天全文刊登在《北京日报》、《北京法制报》、千龙新闻网以及首都之窗、北京经济信息中心网站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专门设立了意见征集组,负责收集市民意见。市民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或者发送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征集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意见征集组:(1)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南大街6号 邮编:100022 电话:65291919 电子邮件:zjyj@bjrd.gov.cn(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80号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邮编:100032 电话:66023600 电子邮件:yijian@bjm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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