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检院部署打击职务犯罪专项行动
2002年5月30日09:09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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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29日讯 记者宋安明报道 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会议上获悉,在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基础上,从6月中旬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进行专项打击。
这次打击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将从6月中旬展开,到12月底前结束。专项行动分为3个重点:一是开展深挖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二是集中清理积压线索和久侦不结案件;三是组织案件质量大检查。
据悉,全国检察机关将集中力量查办六类职务犯罪案件:在“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揭露出来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重大工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金融领域和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大肆侵吞、私分国有资产的案件;重大安全事故背后隐藏的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基层多发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要主动介入“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集中摸排一批案件线索,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坚决打掉一批后台和“保护伞”。要集中清理大案要案线索和立案一年以上的案件,特别是上级检察机关和党委交办的案件、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要按照高检院制定的办案质量考评办法,对2000年以来办理的撤案、不起诉案件进行质量检查,促进规范执法。
对这次打击职务犯罪专项行动,邱学强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制订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和侦查部门局处长要带头办案,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今年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上级检察院要及时派出工作组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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