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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吨天那水存工棚宝安三个非法仓库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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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9日11:54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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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强 通讯员孙善文 谢海晏)昨天,宝安区内3个设在山边工棚内的“地下”化学危险物品存放窝点分别被消防部门依法做出了重罚处理,并被责令限期搬迁,这个特大火灾隐患被及时除掉。
前日下午,宝安区西乡消防中队与当地政府开展联合消防检查,在西乡镇银田工业区附近沙园山边的工棚内,发现了三家几乎连为一片、每家面积约100平方米的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销售窝点。经消防检查人员初步调查,这3个窝点分别由湖北人韦某、梅州人蓝某、潮州人邱某经营。今年9月,他们在没有办理任何合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这里租用了非法搭建的工棚,设办易燃易爆品仓库和销售点,从东莞、茂名等地购进化学产品,销往附近的工厂。检查人员当场发现,工棚内设置了厨房及宿舍,但没有任何消防设施,里面电线乱拉乱接,仓库和宿舍也不作任何分隔。就在消防人员检查时,几名员工甚至还在危险品仓库内抽烟,万一不慎引起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有关消防法规,西乡消防中队对窝点内200多桶共15吨天那水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全部查扣,并传唤了当事人。经耐心教育,韦某等人均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吸取教训,并书面保证,不再非法经营。昨日,西乡消防中队对韦某、蓝某分别作出罚款1万元处罚,对邱某作出了罚款2万元处罚,要求其立即进行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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