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山区法院门口出现了傍晚紧急拦截警车救人的一幕。原来,某广告公司一名“老赖”输官司后仍有钱不还,直到东山区法院将刚刚宣布被司法拘留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带上警车押往看守所的一刻,该公司的财务才拿着5万元紧急赶来拦警车“救人”。 自称没钱拒不还钱 据悉,原告广州市新×广告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新×公司)因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将被告广州市云×广告策划有限公司(下称云×公司)诉至东山区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承揽款11.3万元及违约金8150元。去年4月28日,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东山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在今年2月28日前分期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9万元。 调解协议送达双方生效后,被告依约支付了第一笔欠款4万元给原告,但此后便再不履行调解协议,置原告的追讨于不顾。因多次追讨无果,原告遂根据生效的调解协议于今年4月2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后,于4月22日向被执行人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限其在4月26日前履行支付欠款5万元及利息、受理费2529.5元、执行费250元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韩某老是以公司经营状况不好、经济困难等种种理由,拒绝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 庭上仍想狡辩拖延 今年12月10日上午8时左右,法院的执行人员前往番禺某小区,将韩某传回了法院。来到法院后,韩某在法庭上不仅坚决否认自己有逃避、拒不执行的行为,还企图以“暂时没有钱还”等借口拖延履行还款义务。 面对韩某的抵赖,早就胸有成竹的执行法官将掌握的证据摆在了韩某的面前,指出云×公司这几年的经营状况相当良好,对本案欠款应有能力偿还。但是,韩某仍旧继续申辩“公司困难”。从早上9时一直到下午5时半,韩某除了抵赖之外,一分钱也没筹来。 一听被拘立马还钱 时间已接近傍晚6时,鉴于韩某身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明知自己公司有能力还款,却屡屡以公司经营状况不好、经济十分困难为由而拒绝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其行为严重妨碍了法院的执行工作,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韩某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见法院动了真格,韩某赶紧承认自己有还款能力,随后称他们公司的财务人员会马上送到。当警车闪烁着警灯从法院开出,押解着韩某准备驶往看守所时,路边才忽然闪出一名男子,急切地向警车挥手示意停车,而车上的韩某也激动地说:“钱送来了!”于是,便出现了被执行人云×公司的财务手持5万元紧急拦截警车的一幕。记者关春瑜 通讯员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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