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工资不够花 5000万社保金成为贪官摇钱树(图)
2002年6月11日15:11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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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hoto.sohu.com/47/08/Img201440847.jpg) |
图:蔡耀坤以权谋利,却自有“索贿妙论”作狡辩。(罗伟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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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广州市民用于养老的血汗钱———社保基金竟变成贪官的“摇钱树”,社保局内个别“蛀虫”为了些许蝇头小利,已造成5000万元的社保基金流失。昨天上午,原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蔡耀坤因涉嫌受贿25.5万元在广州中级法院受审。此案所造成的后果已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度关注。
蔡耀坤今年54岁,男,广东省东莞市人,大专文化,2001年8月8日被刑事拘留。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1998年10月到2001年春节期间,蔡耀坤利用主管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职务便利,批示将1亿多元的社保基金分次存入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后以出国考察缺乏资金为由向该行索贿10万元港币。另外,蔡经社保局下属的社保实业公司副总经理罗某某介绍,批示将5000万元的社保基金存入中国银行广州中山一路办事处,随后蔡耀坤以“存款利息”、炒股、购买福利房补差等理由收受了罗某某的15.5万元人民币。因蔡耀坤批出转存的5000万元社保基金未能及时收回,2001年7月,蔡被有关部门查处。同年8月,蔡向反贪部门自首。
昨天的庭审中,蔡耀坤对指控的事实表示“基本没有意见”,承认分别收受了中信实业银行广州支行的10万港元及罗某某的15.5万元人民币,并说自己“没有克服贪念”,“做错了事”,但否认自己有利用社保基金谋利的主观故意。
广州市女领导干部联谊会80多名女干部、广东青年干部学院的近百名师生及蔡耀坤的同事、亲朋等共300多人旁听了庭审。此案将择日作出判决。
庭审直击:5000万哪去了?
新快报记者 温建敏
尽管自己受贿的数额不算特别大,但因这笔钱涉及到敏感的社保基金,关系到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极易惹起“民愤”,对于这一点,曾任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的蔡耀坤当然深明个中利害。因此,昨天他在“认罪”的情况下,又使出浑身解数极力为自己开脱责任。
“蔡氏妙论”:索贿只为工资不够花
公诉人(下称“公”):你为什么向中信实业银行提出要10万元港币?
蔡耀坤(下称“蔡”):我要出国去欧洲考察,回来时路过香港,但在香港多停留的话是要自费的。而以我的经济能力无法负担在香港几天的费用,你知道公务员那点工资哪儿够?我向他们提了一下,他们马上说可以让那边的办事处招待我。
公:那为什么后来给的是现钱?
蔡:后来觉得招待太麻烦了,干脆给笔钱回来再报销。
公:你作为领导干部出国考察,国家不是有补贴吗?
蔡:在香港的行程没有啊!公:但在行程安排里,香港是可以不停留的。
蔡:我有点事嘛!
据查,事后蔡耀坤拿了一张下属公司开出的“收据”,就顺利地报销了10万港元的“出差费用”。而蔡之所以敢明目张胆地向中信广州分行索贿,是因为他批示将1亿多元的社保基金存入该行。而据有关人士称,按规定社保基金只能存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5000万社保基金进了“名×大厦”
公:你认不认识罗某某?蔡:认识,他是我20多年的老朋友了。
公:你为什么要将5000万元的社保基金转存到中国银行中山一路办事处?
蔡:是罗某某介绍的,他跟我这么熟,我想他不会害我。正好有几个地方的存款到期了,就转存到了中行这个办事处。
公:存完钱后,罗有没给你好处?
蔡:给了我4.5万元。公:如果是正常的存款,为什么要给你钱?
蔡:……据悉,经罗某某介绍转存的这5000万元社保基金,根本没有到社保局的账上,而是直接划到了某房产公司的“名×大厦”。作为回报,该房产公司将支付17%的高利,其中的2%作为“中介费”,500万元作为社保局的“办公经费”。但存期1年的这笔借款至今未能收回。
没钱炒股建房?存折月月进账上万!
蔡在被侦查阶段曾交待,因为他知道罗某某在介绍存款时肯定拿了对方好处,因此便以种种名义向罗要钱,但昨天庭审时,蔡对此又予以否认,辨称自己炒股、买房时向罗要钱只是“因为当时手头没钱”。
公:你为什么要罗某某帮你炒股?
蔡:当时罗说炒股很赚钱,我就拿5万元用我儿子的名义开了个户,后来罗说要10万元才能有股票机,我没钱,罗就给我补上了。后来我发现存折上原来的5万元和后来的钱都划走买股票了,就没管了。
公:你参加福利分房时为什么向罗某某要了6万元?
蔡:当时我还差6万元,但家里的10万元存款全是定期,所以找罗借了6万元。
公:这6万元后来有没有还?
蔡:没来得及。而据公诉人举证称,由银行出具的资料显示,就在蔡自称“没钱”的那段时间里,蔡的存折上几乎每个月都有一两万元进账,而且都是港币。案发后,侦查机关从“哭穷”的蔡家共抄出人民币20多万元、港币20多万元,另有美金七八千元。
关注焦点:如何管好“血汗钱”
社保基金能否正常运作既关系到每一位市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政府的声誉。如何对社保实施部门进行监督也随着蔡耀坤案浮出水面而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记者翻查了1995年7月公布施行的《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下称《条例》),发现当中对负责社保实施的部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和管理有如下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对结存的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给付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可按安全、增值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开发、运营。其增值所得,全部归入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应建立和健全会计、统计、审计制度,接受国家财政、审计监督,并监督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运营情况;每年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布一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截留、挪用、贪污社会保险基金及管理费,或因玩忽职守造成基金运营严重亏损,由所在单位或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温建敏 夏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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