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出入境管理简化出境手续 探亲经商更便捷
2002年7月20日10:02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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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中新社
汕头市出入境管理部门今天透露,该市凡年度纳税额达人民币二十五万元以上,或创汇额二百五十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均可直接向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商务签注备案,办理手续。
据介绍,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则由各区、县、市的公安局或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放开受理。
申请人是否向公安机关办理企业备案手续由自己选择,未备案企业人员,可申请三个月以下签注;有本市户口的未备案企业人员可向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也可向就业机构注册的县级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前往港澳探亲手续也得到了最大限度简化,据了解,汕头市居民前往港澳探亲次数不再受限制,在本年度再次申请往港澳探亲时,不需提交申请材料。
如果是三年内再次申请前往探望同一亲属的,则不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本年度第二次前往港澳探望同一亲属的,可以向汕头市公安局提出申请,由该局出入境管理科直接受理;若赴港澳治疗危重疾病或探望危重病人、或赴港澳奔丧需要,申请急事急办的,可直接向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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