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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欠费三家“连坐” 澳门路几户商铺遭“拉电”怪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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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07日15:04 新民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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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郭剑烽)一家商铺拒付电费,竟然导致户户“连坐”被拉电。昨天,私营企业主张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了发生在澳门路近常德路一带商铺的一连串怪事。
今年10月22日上午10时,澳门路近常德路的4家商铺突然断电。这4家商铺都是做餐饮和美容美发的,没了电就意味着不能做生意,每天的租金都在700元,加上营业额归零和顾客流失,损失更是无法衡量。4家店的老板急急找到所属物业——上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得知拉电原因是其中一家租户——香港艾妮美公司几个月来一直不缴纳电费,而由于4家的分电表都通过一个总电表,其它3家也不能幸免“连坐”,成了“艾妮美”所殃及的“池鱼”。3家“池鱼”——吴越人家面馆、宗亮美容美发公司和彤泰餐饮休闲公司的经理表示了不满,要求立即恢复供电,物业则建议他们代为缴纳。双方僵持许久,无奈之下,3位经理凑钱向物业缴纳了艾妮美公司拖欠的电费及滞纳金约2万元。10月24日下午5时15分,这里终于恢复了供电。
据了解,目前“艾妮美”已归还了3位经理代缴的电费。那么,“艾妮美”究竟为什么一直拒付电费呢?该公司经理张先生道出了另一番隐情。半年前,他偶然发现自己每月所缴电费在逐月递增。细心的他便算了一下单价,赫然发现每次竟然都不相同:从1度电1.2元到1.7元、1.8元,甚至还有2.1元的。来自香港的他再查看上海的用电收费标准,发现应该统一为每度电0.85元。
那物业公司的这个数字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呢?原来,4家商铺所用分表电度数相加总数远远小于总表所走度数,物业公司便将多出来的费用平摊到每户头上。显然,有人窃电。张先生就此事与物业公司多次交涉,对方却依然按原来的“分摊规矩”照收不误。偷电的人家少付费,而规规矩矩正常用电的人家却要多付费,他越想越气,此后就以拒付电费来表示抗议,没想到却“连累”了其他租户。
张女士出示了每个月由物业公司出具的电费收据联,只有电表显示度数与所收金额,均为手写,没有电费明细表;还有一张上面手写着“今收澳门路727商铺工程费三百元整”的纸条,落款是“物业某某人”,两位张经理说这是刚收的水表总表安装费收条,又是4户合用的。他们已开始担心以后在用水上也会遇到与用电相同的矛盾。
如今,曾经被怀疑偷电的租户已搬离该处,偷电问题似乎暂告一个段落,但需要解决的“后遗症”还有很多:租户多缴的电费怎么办?3天停电造成的损失由谁负担?对于像此类业主大都非本地投资者、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又如何规范物业管理以保障租户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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