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然) 昨天,记者从北京高法获悉,从明年开始,本市各级法院将建立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实行“审鉴分离”,即案件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时,法官不再具有对鉴定机构的选择权,在什么地方做鉴定将由当事人在鉴定管理办公室的组织下,从市高院制定的“司法鉴定人(机构)名册”中自主选择或随机抽取。
目前,市高院督导室、纪检组及各审判庭庭长或副庭长已组成筹备小组,“司法鉴定人(机构)名册”也已面向社会各鉴定机构开始接受入册申请。
市高院督导室主任李大元介绍,目前鉴定机构良莠不齐,当事人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的情况经常发生,加之司法鉴定与一般技术鉴定混同,影响了人民法院对证据的调查、审核、采信,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及时审理。同时,由于没有统一的司法鉴定程序规则,法院内部司法鉴定工作也缺乏规范,对外委托鉴定存在着随意性,而法官独享对鉴定机构的选择权,将可能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
审鉴分离制度建立后,一旦具体案件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委托管理机构将传唤双方当事人,在司法鉴定人(机构)名册范围内,分别选择相应的鉴定人(机构)。如果双方当事人的选择一致,即确定该鉴定人(机构)进行这项鉴定工作;如果双方当事人的选择不一致,则在双方选择的范围内,随机抽取。
据介绍,此项制度将于明年二季度在全市法院实行,高院每年将根据鉴定人(机构)的年检的情况和所进行司法鉴定的业绩,对名册进行调整,以形成对鉴定人(机构)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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