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地震台北“东星”大楼倒塌 当局要赔4.8亿
2002年4月29日17:20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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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香港4月29日消息:台北讯,台北地方法院上午对在“九二一”大地震中造成87人罹难、250无家可归的台北“东星”大楼倒塌案作出宣判,认定台北市当局“工务局”审查核发建照过程存在疏失,判决“市府”应给付死者每人新台币300万、伤者每人30万的精神慰抚金以及物品损害等,总金额约4.8亿元新台币。
据悉,这是“九二一”大地震后第一件一审判决确定的当局赔偿案。
位于台北市八德路上的“东星”大楼在1999年的“九二一”大地震中倒塌,受灾户质疑该大楼的结构,并疑有偷工减料及勘验不实、违法核发证照等情况。在向台北市当局请求赔偿未果后,受灾户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今天判准的金额与受灾户请求的15亿元新台币仍有相当差距。但仍有遇难者家属感到欣慰。
岛内媒体认为,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的判决将对各县市当局工务建管部门的核造作业产生警惕作用。
另外,在刑事责任部分,台北“地检署”2000年底已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将前“国大”“副议长”谢隆盛等五人起诉,住户也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求偿20亿元,但迄今仍未审结。
另一方面,台北市当局中午紧急召开高层会议。在中午,当局仍坚持认为公务员并无疏失,并倾向于继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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