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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介市场应征者多受蒙蔽 虚假征婚广告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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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8日16:49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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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10月18日电(记者 周润健)“ 有关部门应该管一管言过其实和虚假的征婚广告了!”王先生和记者一见面就气愤地说。今年7月,王先生在某报刊登的征婚广告中看到带有这样字眼的一则广告:某女,气质佳,善解人意,亭亭玉立的身材,清秀倩丽的仪容。可与对方见面后王先生却大跌眼镜,眼前的“她”身体臃肿,长相普通,与征婚广告中描述的“她”简直判若两人。
记者翻开王先生提供的一些刊有征婚广告的报刊杂志时发现,“英俊高薪”、“婉约可人”、“潇洒白领”、“儒商佳丽”等字眼儿俯拾即是。且不论这样的搭配在语法上是否通顺,单就这些“动人”的字眼就值得仔细推敲。
翻看这些征婚广告记者最大的感触是:没想到,婚姻市场上优秀人才竟然那么过剩!一群群才高八斗、学府五车,幽默善良有责任感的男人在现实生活中竟然找不到“知心爱人”,非闹着去征婚;一拨拨花容月貌、仪态万千,温柔贤良的女人象吃错药般,可劲儿地往征婚广告这根独木桥上“挤”。如果这些“优秀”的人都只能靠征婚来找寻另一半的话,那么普通百姓看来只能打一辈子光棍儿了。
十全十美的人,怎么反倒要征婚呢?那位“受过伤”的王先生说,现在我算明白了,征婚广告就象某些保健品的广告词,没一句真话。什么叫“有气质”,怎么叫“倩丽可人”,根本没有客观标准,全凭征婚人红口白牙乱说一气。这话虽然有些偏颇,但也说出了虚假征婚广告得以泛滥的一个原因。
虚假征婚广告泛滥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刊登征婚广告有利可图。记者了解到一家报刊刊登征婚广告的收费标准,刊登个人资料50元,如果指定日期刊登,征婚简章字数超过50字,抒情征婚字数超过200字,需要令加收50元费用。为了这些手续费,一些报刊、杂志、电台不遗余力地“包装”征婚人,对征婚简介自然一路绿灯,甚至主动捉刀代笔。
据悉,沈阳市民政局今年7月份出台新规定,明文要求婚介广告用语只限于刊登征婚者的性别、年龄、身高、职业、学历、婚姻状况、经济来源和有无住房,不得刊载类似“气质佳”、“英俊潇洒”、“美丽温柔”等描述性、无界定标准的用语。
据了解,还有一些城市已开始向用语夸张的征婚广告叫“停”,逐步规范婚介市场,使广大应征者免受虚假用语的蒙蔽。为了提升婚介市场的诚信度,希望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对虚假征婚广告叫“停”,挤掉征婚广告中的“水分”。(完)( 稿件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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