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数字打假”行政处罚规定
2002年9月3日19:24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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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9月3日电(费栋 崔砺金)《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日前颁布。
某镇年产值只有2亿元,上报的时候却成了7亿元,虚报250%;某烟草公司上报职工年工资总额为55万元,经核实却达到333.13万元,瞒报83.64%。过去,这种统计过程中的数字造假行为一直是让统计部门头疼不已的事情。去年浙江省统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统计执法大检查,仅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就有555起之多,并有11起典型案件被曝光。如某村26家私营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只有774万元,而村里上报的数字却高达6098万元。
有关部门负责人分析说,现在出台的《规定》,依据原来的《统计法》中有关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的规定,并结合浙江实际,对各种情况都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和相应的处罚标准,具有可操作性。(完)( 稿件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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