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流放到暗杀 布什“倒萨”不择手段
2002年10月3日10:20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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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发言人语惊四座
白宫发言人弗莱舍10月1日称,"欢迎以任何方式",包括流放、暗杀等方式来推翻伊拉克总统萨达姆,并指出,这些方案所要花的成本代价会比战争所需的少。他甚至以带有恫吓动武的言论,鼓吹伊拉克人暗杀自己的总统萨达姆,以避免美军入侵的战祸。他声称,在实现巴格达政权易手的目标上,以"一颗子弹"或"一张单程机票"除掉萨达姆,可比美国出兵伊拉克来得更快、付出的代价也更少。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新闻发布会上,白宫发言人弗莱舍被一群记者追问,一旦向伊拉克开战,估计要花多少钱时,弗莱舍语出惊人地说: "我只可以说,一张单程机票(意即送萨达姆流亡)的成本又或一颗子弹的成本,如果伊拉克人肯自己动手的话,显然都便宜得多。战争的成本代价远不止于此。如伊拉克人自己动手,相信世界上没有人会为此流一滴泪"。弗莱舍的言论霎时惹得白宫记者一阵骚动。
当有记者问美国政府是否支持伊拉克人杀死萨达姆时,弗莱舍说:"不管采用什幺形式,只要能使伊拉克改朝换代,都是受欢迎的。布什总统希望世界各国和伊拉克人民采用各种可供选择的途径,消除威胁。"
弗莱舍在新闻发布会后又向记者解释说,他所讲的并不是政府政策,而所谓"子弹费用"只是措辞问题。但他又说,白宫并无意要求撤销或修改1976年颁布的禁止美国政府和特务为了政治原因而暗杀外国领袖的禁令。
《华盛顿邮报》去年曾有报道,中央情报局近年曾密谋暗杀个别人士。根据纪录,其中一次备忘录是在1998年写给当时的克林顿总统,另一次是去年"911"事件后写给布什总统。换言之,在某些情况下,总统仍有权针对恐怖分子来颁发暗杀令。 一名研究国际事务的学者辩解说,禁令针对的是政治领袖,但"军事领袖又当别论,萨达姆标榜自己是军事领袖"。一名美国高官强调,美国虽向伊拉克反对势力提供训练和军备,但他们不是准备去暗杀萨达姆,不过美军在采取军事行动去解除他的生化核武威胁期间,若把他杀死,不算是暗杀。
美国防部长三度暗示要萨达姆流亡
美国和一些阿拉伯盟国试图说服萨达姆交出政权流亡海外,以求化解危机。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最近曾至少三次建议安排萨达姆流亡以避免战争。拉姆斯菲尔德本月上旬曾说:"如果萨达姆决定带着家人离开符合他的最佳利益,世界会变得更美好。" 国防部的官员透露,他此举可能只是仅说给美国盟友听,以显示美国也在尝试考虑开战以外的方案。
布什政府官员日前也已明白表示,他们可以接受这种结果而取代战争,但是并不希望让人觉得这一构想是出自布什政府,唯恐这样一来将使得萨达姆拒绝接受。
卡塔尔外交部长萨尼8月下旬访问伊拉克并会晤萨达姆时,曾建议萨达姆考虑下台,以免与美国爆发战争。但萨达姆当场怒不可遏地将萨尼赶走。 曾在中央情报局任职的一位专家表示,流亡绝对不符合萨达姆的个性。
美国历史上不乏先例
国际社会普遍认同暗杀是非法行为。据 1907年海牙国际惯例四的第 23条,暗杀被认为是一种战争罪行,明文规定"禁止恶意杀害或伤害属于敌对国家或军队的某个人"。
美国前总统福特在 1976年签署的总统命令,也写明"禁止任何美国政府雇员或代表美国政府利益的人从事或密谋从事暗杀行动",但在此之前,中情局却曾经多次在海外执行暗杀任务。
在 20世纪 60至 70年代,中情局在越南的"火凤凰行动"中曾派出特训暗杀队杀害了数百名越南干部,另外也曾 637次暗杀古巴领袖卡斯特罗而未遂。
由于暗杀行动曝光令国家形象大损,美国才终肯禁止暗杀。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曾任中情局副局长的比希尔坦言,一旦美国认为其外交目标不能通过正常途径实现,美国就会考虑在某国发动政变,而这些敌对领袖最后亦多不得善终。(人民网华盛顿10月2日电)来源:人民网 2002年10月03日(责任编辑:郭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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