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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代表关注超时劳动:加班 不堪承受之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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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25日15:54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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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25日电(记者林红梅、刘铮、李柯勇)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但是,超时加班现象在现实中比比皆是。
出席工会十四大的代表们指出,维护劳动者的法定休息权,对于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十分必要。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加班成普遍现象
中山市一家五金制品厂的打工妹陈小华,每周加班在40小时以上,有一周的加班时间达到50小时。说起这件事,湖南代表周鸿翔说,超长加班在农民工中是普遍现象。北京市海淀区一家建筑工地的民工,天天劳动12个小时以上,没有双休日,也没有节假日;广东顺德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型企业,八成存在超时加班问题,有的要求员工每周加班30小时以上。
浙江代表陈有德指出,近年来,公务员、教师等加班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曾经有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在北京、西安、武汉900多位受调查的人中,一半的人经常加班。
北京的一些办公大楼晚上经常亮着灯光。在某国家机关工作的王先生说:“在一些单位,加班已成为正常现象。”
教师节前,一项针对北京中小学教师的调查表明,教师从早忙到晚,晚上回家还得加班备课。河南代表伏秀霞认为,这样的加班持续下去,会对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教学质量产生很大影响。
加班根源在哪里
超时加班给人们的身心健康和家庭生活带来很大负面影响。刚刚30岁出头的丁先生时常加班回家很晚,妻子怀疑他有外遇,时常吵闹。浙江陈华明代表说,有丁先生同样遭遇的人不在少数。
资料显示,科学研究表明,法定工作时间是科学的,长时间劳动对人的生理和心理承受能力产生很大影响,会使人产生厌倦情绪,工作效率降低。生活规律因经常加班被打破,加上超强工作节奏及长期透支,严重危害身体健康。
厦门市科技情报研究所高级工程师黄慧玲代表痛心地举了个例子。我国某工程专业的著名教授逝世后,人们发现他的日程表上,分几种颜色密密麻麻地标记着各种加班事项。
加班的根源在哪里?福建宁德市焦城区赤溪镇工会联合会主席蓝晓清代表认为,对于打工仔来说,超长加班的原因在于企业主法制观念薄弱,配套法规不完善。
教师、公务员加班的原因比较复杂。黄慧玲代表说:“很多知识分子责任心、事业心很强,当天的活没在工作时间做完,即使没人要求,也留下来加班加点。”
民航代表谭星禄指出,有的地方和部门进行机构改革后,人员精简下来,但由于改革没有到位,职能仍然和原来一样多,职工不得不超时加班。
维护劳动者的正当休息权
福建省福清市总工会主席莫雪平代表说:“加班问题不仅仅在于是否按时足额发放了加班费。更重要的是,劳动者有正当的休息权,不能用金钱代替。我认为,给了加班费就可以长时间加班的观点不对。”
“企业要生存,一定要善待员工。”莫雪平代表认为:“靠无限延长工作时间来获取利润的企业,发展并不能长久。现在越是规范的企业,越注意合理安排生产计划,越注意维护职工权益,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工会一定要站出来为职工说话,”合肥市总工会主席杜昌寿代表提出:“市场竞争很激烈,企业能够生存,职工才有饭碗。在订单集中的时期,企业主在与职工协商并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下,安排适当的加班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企业长时间强行要求职工加班,不行。”
湖南代表厉东帆建议,建立劳动监察专职网络,将工会监督与劳动监察整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干预。
河南代表闪国兴认为,解决教师和公务员的加班问题,除了减负外,关键在于单位领导和职工都要转变观念,以人为本,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代表们呼吁,全社会都应重视加班问题,让人们既体验到劳动的快乐,又享受到休闲的乐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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