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浙江省一跳远教练因向运动员家长索贿8万元,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据悉,教练员因受贿被判刑,在浙江省尚属首例。
这名教练是现年42岁的金风,在浙江省体育训练一大队负责招收跳远运动员,并带队训练。经查明,1998年春节期间,金风以参加集训为由,向新招收的运动员高某、郑某的家长索要4万元。同年5月,金风以高某要转试训,需要疏通关系为由,向高某父亲索要2万元。其后,金风以同样理由向郑某家长索要2万元。
今年初,浙江省体育训练一大队发现金风涉嫌受贿线索,遂向检察机关举报。杭州市下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金风身为国家事业单位内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受贿罪,且系索贿,应从重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范跃红 夏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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