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10月22日消息 今年初召开的政协云南省委员会第八届五次会议上,“食品安全”工程被列为“一号提案”,从那时开始,为保证市民吃上“放心食品”,云南省工商、质监、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等执法部门与假冒伪劣食品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 据调查统计:昆明市现有集贸市场631个,其中直接销售市民必需食品的就有445个,占集贸市场总数的75%以上,年成交额近30亿元。因此,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加强卫生检验检疫和市场管理,努力让群众吃上放心食品被云南省政府列为今年重点办好的八件实事之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食品放心工程开展以来,卫生、质监、工商等执法部门相继开展了乳制品、卤肉制品、粮油制品、海鲜产品、调味品、冷冻饮品、违禁剧毒急性灭鼠药物、月饼八个专项抽查行动。执法行动中,仅卫生监督部门就查获糖果、淀粉、鲜橙多、果冻、豆腐皮等假冒伪劣食品共计2472件,标值达44.05万元。这一过程中,工商部门也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4000余件,捣毁制假窝点487个,查处假冒伪劣商品26万件,假冒食盐近百吨,病害、变质猪肉658头,受理消费者投诉160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8万元。目前,执法部门仍在开展食品污染抽检等专项行动。 与此同时,今年年底前,质监、工商等执法部门还将通过八大举措确保市民吃上放心食品。其中包括:质监部门已正式实施五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并决定在明年1月初公示首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五类食品生产企业,并逐步将“QS”标志作为消费者鉴别放心食品的醒目标志;工商部门预计在今年年底在昆明市范围内建立18个“放心食品”集贸市场,其中,首先在五华、盘龙、官渡、西山4区各建立2个“放心食品市场”,在其它县(市)区各建立1个“放心食品市场”;卫生部门将在辖区内的入昆食品批发市场建立若干食品监测网点,确保到站食品绝对安全。此外,“放心食品”还将受到食品卫生安全警示教育;对主要食品实施定期卫生质量抽检制度,通过强化对畜禽肉、蔬菜、养殖水产品和市售水发产品、粮食制品、调味品、奶及奶制品、饮料等的监测,实行月监测报告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业的监管,推行良好的生产规范;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准入行为,坚决取缔和关闭无证经营市场,从源头遏制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进入市场销售;进一步加大打击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制假售假行为,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监管中加强了市场巡查制度,一旦发现未经检验合格肉食,一律收缴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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