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死人财”济南某殡仪馆两任馆长受贿被判刑
2002年8月22日11:20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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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济南8月22日消息:济南市某殡仪馆前后两任馆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近日被检察机关依法查办。经审理,这两任馆长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此间生活日报报道,今年4月,历城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某殡仪馆馆长仲某有受贿嫌疑,经查证实:仲某在担任馆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00年春天至2002年4月,先后8次收受贿赂43600元。并通过该案挖出了前任馆长曾某受贿案,曾某在担任该殡仪馆馆长期间,在告别厅装修、殡仪馆宿舍楼工程承建以及贷款的结算过程中,收受他人现金92000元,并为他人在给予工程、结算工程款和贷款方面谋取利益。
今年7月,曾某和仲某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6年,判处仲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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